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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

标 准 号: AQ 1038-2007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
起草单位: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
发布日期: 2007-01-04
实施日期: 200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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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0年01月25日
6.6托轮性能
托轮运行时应运转灵活,无卡阻现象。
6.7抱索器性能
6.7.1抱索器钳口两端应要有圆弧过渡,端部内外不充许有棱角。
6.7.2抱抱索器的抗滑力不应小于重车在最大坡度时不骨力的2倍。
6.7.3抱索器应有足够的强度,安全系数不小于5。
6.8吊椅性能
6.8.1吊椅应有足够的强度,安全系数不小于5。
6.8.2吊椅与抱索器联接后,抱索器抱紧钢丝绳时,应保证吊椅的座椅保持水平;同时吊椅运行时不应碰及钢丝绳导向装置等各倍件。
6.8.3乘人装置运行时,吊椅应无自滑现象。固定吊椅转动灵活,通过驱动轮和尾轮时无离心甩动;活动吊椅和可摘挂吊椅摘挂灵活、可靠。吊椅通过各托、压绳轮时不应有干涉现象。
6.9尾轮及张紧装置性能
6.9.1尾轮装置应牢固可靠,张紧小车应行走灵活。
6.9.2尾轮最大预紧张力不应超过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
6.9.3乘人装置应有张紧装置的,应有重锤落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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