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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4S店产生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工艺环节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4月22日

1 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本公司各维修车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做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2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各维修车间岗位安全操作。

3 规定
3.1 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3.1.1 工作前先穿戴好劳防用品,并检查应用工具如(锤柄、钳子等)是否有松动裂纹现象,同时应清除各种工具手柄上的油污,防止工作时,用力滑脱伤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1.2 拆装机件要正确使用扳头、套筒等工具,用力要适当,榔头不得直接敲击淬火或硬质机件,应用铝铜棒垫敲。
3.1.3 拆装车辆车架时应用马镫搁稳,不得使用易碎物品作为垫物;修理倾卸车需顶车厢时,应撑好撑脚,用垫木塞紧,车轮应用三角木塞紧。
3.1.4 使用千斤顶工作时要选好地面和顶物的受力点,防止地面下陷,垫块破碎,顶物滑移;需拆车轮或进入车身下工作时,车身一定要用马镫搁稳。
3.1.5 在车身下面工作,不得启动发动机。
3.1.6 使用提升机检修车辆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提升机操作规程操作。
3.1.7 多人或多工种同时操作一辆车时,要注意互相呼应,上下配合,防止工具部件坠落伤人。
3.1.8 发动机运转时,注意运转部位对人体的伤害,严禁在调试发动机时往化油器内灌注汽油。
3.1.9 清洗发动机时,首先要拆除电源,防止发生搭铁起火,清洗应用柴油和其它溶剂,严禁汽车发动后,热缸体清洗。
3.1.10 在试验高压线圈点火时,不得靠近易燃部位,不准扳动风扇叶子调整分电器触点间隙和点火正时。
3.1.11 装销子或轴孔时,不得用手指试对眼孔,不得将手伸入变速箱内检查齿轮。
3.1.12 拆车时废油必须倒入指定废油箱内,油箱由专人负责放入指定地方妥善保管,使用后油污纱头不得随地乱抛。
3.1.13 拆装分解避振器时,需检查弹簧压缩器是否可靠,避免工件弹出伤人。
3.1.14 拆装轮胎时,禁止使用锤子猛烈敲击钢圈。
3.1.15 车辆轮胎拆除后。车身必须用马镫搁稳,不得使用千斤顶代替马镫,防止车身塌下。
3.1.16 轮胎禁止接触各种油类、酸类及火种,修补轮胎的原材料如胶水、生橡胶等,严禁接触明火。
3.1.17 滚动轮胎时应戴好手套,一次不得超过二只。
3.1.18 使用轮胎拆装机、平衡机及其它设备时,应按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3.1.19 轮胎充气时,应先检查压力表,安全阀是否有效,压力是否妥当,并检杳钢圈、锁环是否镶配落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方可充气。
3.1.20 检修轮胎钢圈时,应检查钢圈、锁环有否变形、损伤,防止充气时锁环弹出伤人。
3.1.21 车辆试车,应按试车安全规定执行,严禁无驾驶证人员驾车。
3.1.22 工作完毕,做好设备保养,整理工具,打扫场地等工作,易燃物品、原材料及时归仓,并切断电源、气源。

3.2 汽车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2.1 工作前穿戴好劳防用品。
3.2.2 发动机在运转时检查电器、电路,必须注意旋转部位,谨防打伤头部、手部。
3.2.3 在配置电液时,应将硫酸慢慢注入蒸馏水中稀释,严禁将蒸馏水冲入硫酸中去,以防引起灼伤事故。
3.2.4 需充电时,应将电瓶盖揭开,充电完毕后,应装好瓶盖,并检查电瓶盖上通气孔是否畅通,防止阻塞而引起泄漏和爆炸。
3.2.5 清洗电器设备使用汽油时,严禁火种接近,用后必须妥善保管或处理。
3.2.6 使用电烙铁,要注意搁放妥当,用完后立即拨去插头,以防火灾事故发生。
3.2.7 检查电器、电路部分时,要与驾驶员配合好,以防旋转部分伤害身体。
3.2.8 登高作业要有防护措施。
3.2.9 修理车辆必须拉牢手制动,并用三角垫木填好车轮,以防走动。

3.3 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3.3.1 工作时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气焊、气割时,应戴好防护眼镜。凡动用明火必须持有特种操作证,严格遵守气焊、气割安全规定。
3.3.2 使用手锤等手用工具时,应检查是否有松动裂缝、损坏等现象,同时,要清除各种工具手柄上的油污,防止用力滑脱伤人。
3.3.3 使用各类设备时,应遵守有关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3.4 多人同时操作时要相互配合,呼应注意安全。
3.3.5 在整车上需动用明火拆装零部件时,应遵守有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放止火警事故发生。
3.3.6 拆下汽油箱子,应统一归放,严禁烟火。
3.3.7 驾驶室顶或其它高处不得放置垫铁和各类工具,防止滑落伤人。超过二米以上高处作业时,要遵守登高作业有关规定。
3.3.8 工作完毕,乙炔、氧气管及各类工具必须归放到位并清扫环境,做好设备保养;人离设备,随手切断电源,气源。

3.4 漆工安全操作规定
3.4.1 漆工作业场所和油漆房严禁烟火。操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3.4.2 各种油漆、香蕉水、腻子、化学配料及汽、柴、煤油及各类酸类物品,应按规定保管存放。
3.4.3 工作时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喷漆时,要戴好防毒口罩,其中的活性炭要经常调换,工作环境要保持卫生和通风。
3.4.4 使用喷灯外壳不得沾上油,使用时,气不能打得过足。点火时要选择适当安全地方,喷口不得对着自已和他人。
3.4.5 需油漆或喷漆的车辆和工件,应放置稳固。防止车身滚动或工件倾倒伤人。
3.4.6 油漆车厢、栏板、车顶需登高时,登高用具应安全有效,高度超过二米以上的应按登高作业有关规定进行作业。
3.4.7 使用移动式空压机时,要遵守该设备操作规程。
3.4.8 手用铲漆工具的握手部位应装有要质、胶木等物质的手柄、铲漆时,用力适当。
3.4.9 使用电动工具前,应先检查电器绝缘部份是否有破损、漏电等现象,并按各类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以确保安全作业。
3.4.10 油漆烘房应有专人保管,使用时应遵守烘房安全操作规程。
3.4.11 及时清洗手上和其它裸露部位沾有的油漆和其它化学物品。
3.4.12 工作完毕,必须将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存放妥当;并清除场地上的棉纱、破纱皮、油漆等废物,清扫积水,整洁场地。人离岗位切断电源、气源。

3.5 工具管理安全操作规程
3.5.1 工具间内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道路畅通。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3.5.2 各类工卡量具、刀刃具、专用工具等,应按不同品种的规格堆放整齐。精密器具必须妥善地放置在工具架内,以确保其精密度。
3.5.3 各种工具和量具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工具借出前要认真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外借使用(如移动式电动工具的绝缘必须可靠)。
3.5.4 必须认真执行“消防条例”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防火管理工作。
3.5.5 日常保养工作需要用汽油、柴油,防锈油等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理,不得任意乱放。库内严禁吸烟和明火。
3.5.6 油棉纱、废纸盒、木箱、草绳等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理,不得任意乱放。
3.5.7 发放砂轮时,要对砂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砂轮质量、硬度、强度、粒度和外表要裂缝等缺陷时,不得发出使用。在进行砂轮静平衡校验时,要遵守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3.6 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3.6.1 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应掌握了解所管理物品的性质,懂得保管危险品业务知识,认真执行危险品保管的规定,经常检查库内的安全情况。
3.6.2 加强对危险品的保管,严格执行危险品仓库管理规定,做到帐、卡、物三相符。危险品入库应按物品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
3.6.3 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容盛器必须专人负责保管,严禁乱堆乱放,使用过的化学易燃品废料不得随便乱倒,应集中保存,统一处理。
3.6.4 仓库内存放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得超过规定数量,高温季节仓库内要早晚通风,做好降温工作,并规定高温季节的领用易燃物品时间。
3.6.5 严禁将火种带入仓库,库内所有一切用电设备,应按设计规范采用防爆密闭设备。夜间停电应用手电筒,不准用明火灯。仓库周围必须配备适量的、有效的灭火器材。
3.6.6 对毒品必须设专用仓库存放,严格执行“三双”制度(既双人采购、双人保管、双人销毁)。
3.6.7 危险品库房的钥匙应随身携带,不准随意让他人代发各种危险物品,库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3.7 气焊、电焊安全操作规程
3.7.1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地下、高空作业时要带好安全带。
3.7.2 乙炔氧气不得靠在电线、电灯下边10公尺内,不得放在有油类的地方,氧气瓶不得在日光下暴晒,在装减压器时,禁止站在出气口对面,焊枪火焰不得对准人和气管,电焊机须在干燥场所工作。
3.7.3 工作前需对气管、焊枪、电焊机有关安全部分进行检查,符合标准方可工作。
3.7.4 气焊点火时,先开乙炔,再开氧气,灭火时先灭乙炔,后灭氧气,有回火现象,应立即关闭氧气,再关闭乙炔,再开氧气吹净枪嘴内杂质,再关氧,熄灭后放在水中冷却,严禁将未熄火的焊枪放在水中冷却。
3.7.5 焊接各种密封物件或各种容器时,要先溜气孔对油污及可疑物的容器焊接要清洗干净,容器内照明灯电压为12伏。
3.7.6 气焊防火安全要经常检查换水,严禁二个焊工合用一个回火防止器、防暴膜,损坏后要及时更换。
3.7.7 下班时要关闭氧气,不得漏气,乙炔排污,整理好管路,放置好焊枪,电焊要切断电源,整理放置好焊枪、面具、导线、要做好工作场地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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