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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洞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11日

1在市区打洞时,应先了解打洞地区是否有煤气管、自来水管或电力电缆等地下设施。如有上述地下设备施时,应在挖到40厘米深后,改用铁铲往下掘,切勿使用钢钎或铁镐硬凿。
2 靠近墙根打洞时,应注意是否会使墙壁倒塌,如有此种危险,应采取安全加固措施。
3在土质松软或流沙地区,打长方形或H杆洞有坍塌危险时,洞深在1米以上时,必须加护土板支撑。
4打石洞需用火药爆破者,必须要有爆破经验的人员执行任务。对执行爆破任务的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在市区内或者居民区及行人车辆繁忙地带,绝对不能使用爆破方法。
5打炮眼时,掌大锤的人,一定要站在扶钢钎的人的左侧或右侧,严禁对面操作。
6土石方爆破注意事项:
(1)打眼、装药、放炮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
(2)装药严禁使用铁器,装置带雷管的药包要轻塞,不准重击,不准边打眼、边装药。
(3)放炮前要明确规定警戒时间、范围和信号。经确认人员全部避入安全地带,方准起爆。
(4)用电雷管起爆,应设专用线路,起爆装置要由接线人负责管理,用火雷管起爆,要使用燃烧速度相同的导火索。
(5)遇有瞎跑,严禁掏挖,或在原炮眼内重装炸药爆破,应指派熟悉爆破的人员专门处理。未处理完,其他人员不准进入险区。
(6)大、中型爆破,事先应编制方案,报经上级批准。
7在建筑物、电力线、通信线以及其他设施附近,一般不得使用爆破法;如必须采用爆破手段时,只能放小炮(炮眼一次深度小于50厘米),而且炮眼上方应盖以荆笆或树枝等物(点“炮”前必须通知屋内和附近人员离开危险区),防止石块飞起伤人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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