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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司索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07日

第1.条 作业前,应穿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品。
第2条 根据吊重物件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
第3条 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4条 起升吊装前,应检查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第5条 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情况)。
第6条 作业中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第7条 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
第8条 禁止司索或其他人员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严禁司索人员停留在吊重下。
第9条 起吊重物时司索人员应与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10条 应做到经常清理作业现场,保持道路通畅,安全疏通畅通无阻。
第11条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通知指挥人员。
第12条 应经常保养吊具、索具,确保使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
第13条 在高处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第14条 捆绑后留出的绳头,必须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上,防止移动吊物时,挂住沿途人员或物件。
第15条 吊重就位前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第16条 卸往运输车辆上的吊物,要注意观察重心是否平衡,确认不致倾倒时,方可松绑、卸物。
第17条 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绳索吊具应放置在规定的地方,加强维护保养。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索具要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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