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登封“9.21”特大煤矿事故中7名公职人员被起诉

作者:邓红阳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1月15日
  记者近日从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过历时47天的调查取证,在河南省登封市“9·21”特大煤矿事故中,涉嫌玩忽职守罪的7名公职人员,被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据介绍,今年9月21日,河南省登封市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二矿发生特大煤矿事故,造成37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发生后,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迅速介入,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分别对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局长助理吴战朝及安全生产一科科长牛章彦、副科长王朝阳,登封市大金店镇副镇长李国锋及该镇工业办主任郭章春、煤管站站长赵三帅、煤管站管理员马建录等7人立案侦查。

  现已查明:吴战朝、牛章彦、王朝阳在日常工作中,多次带领工作人员到新丰二矿检查,发现该矿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和违规生产的情况后,虽然采取了一些必要措施,但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在9月17日登封市煤炭局接到省政府下发的明传电报后,吴战朝等7人未认真履行职责,未下矿督察落实。9月21日凌晨,新丰二矿在违法生产过程中发生特大事故。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吴战朝等7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对所负责监督管理的煤矿实施监管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犯罪。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