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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瞒报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罚两千万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21日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安监总局近日印发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规定》明确事故发生单位对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且有瞒报、谎报等8种情形之一的处2000万元的罚款。

相关链接:总局令:修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等规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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