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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深入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

作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来源: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9月16日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法)将于12月1日起实施,安全监管总局从多个方面着手,广泛深入开展新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活动,为法律施行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

一是召开四个会议。分别召开新闻发布会、专家座谈会、中央主流媒体座谈会和安全监管监察系统视频会,邀请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和有关专家进行解读、讲解、座谈,向媒体通报情况,组织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学习宣传贯彻。

二是编印三本书。编印5万册新法单行本,同时编译英文和少数民族语言版本。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编写新法释义,逐条解释新法内容。与国务院法制办共同编写新法读本,全面阐释《安全生产法》修改的背景、必要性,修正案的基本规定及其重点内容。

三是下发两个文件。印发《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法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对新法宣传贯彻提出统一口径和总体要求。印发《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突出重点内容和修改亮点。

四是开展一系列宣贯实施活动。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播发新闻、发表解读文章、开展专题访谈等。利用互联网形成宣传声势,在主流网站刊发专题解读文章;在总局政府网站以及直属单位网站开辟专栏、专题集中宣传报道;发挥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网络评论员队伍作用,利用总局政府网站以及门户网站的微博、微信以及手机报等开展大规模网络宣传。组织宣讲团到全国各地宣讲解读新法,开展普法培训,开办安全监管人员、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宣贯新法骨干专题培训班。利用各类刊物(网站)开展知识竞赛,并组织拍摄专题片、制作动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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