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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将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作者:新华网  来源:新华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5月06日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印发的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我国将于5月至9月开展专项行动,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该方案,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包括: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

  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包括:无证、许可证过期或超员、超量、超范围生产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一证多厂”;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以及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等。

  方案指出,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自查和整改档案,对查出的普遍和重大问题,要研究制定防范重复发生的措施。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明察暗访,在此基础上,确定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并组织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质检、工商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方案强调,要定期公布合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名单,建立社会监督举报的奖励机制,公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举报热线,动员全社会参与“打非治违”工作。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在行政许可时予以限制,严厉处罚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曝光,提高“打非治违”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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