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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禁止缓报瞒报施工突发事故

作者:孙雪梅  来源:京华时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3月29日

28日,北京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对各单位在建筑工程突发事故抢险过程中的责任和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预案》要求,建设工程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属地区县政府必须在第一时间将事故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经过、现场采取的措施、事故初步原因等有关情况上报,不得缓报、瞒报。

  据了解,随着本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投资规模近年来保持较高水平,年开复工面积连续几年保持在1亿平方米以上,在施线路总里程高峰时期接近300公里。工程建设施工工艺复杂、工人劳动强度大、作业条件和天气影响大、作业环境危险等因素,给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了一定影响。

  28日发布的应急预案,是在2007年制定的预案基础上修订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是为进一步增强建设工程预案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处置效率。此次预案的修订在总结以往处置经验的基础上,以紧密贴合实战为目标,注意把握与市级总体预案的有效衔接。修订后预案在处置流程和工作措施方面有了较大的调整,更加强调以处置流程结点为主线,明确规定各个结点的基本任务,对各单位的责任和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

  记者在预案中看到,建筑工程突发事故的处置流程主要包括:事故信息报告、抢险资源调动、企业和区县政府先期处置、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善后处置和事故调查等环节。在处置措施上,参考以往处置工作经验,结合处置现实需求,共涉及交通疏导与管制、设置警戒区域及现场次序维护、消除抢险救援阻碍、抢修受损市政管线设施、风险源监测等12项具体措施,预案的可操作性相比此前大大提高。

  市民可通过北京应急网、首都之窗、千龙网等网站了解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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