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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将严查辽阳矿难事故责任

作者:汪伟 初杭  来源:新华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3月27日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付建华26日在辽阳矿难救援现场召开现场会议,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的批示精神,要求加大力度降低有害气体浓度,加快救援速度。同时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严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

  3月22日,辽宁省辽阳灯塔市大黄二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死1伤,17名矿工被困井下。

  记者在现场采访了解到,目前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居高不下,存在自然发火征兆。为防止引发次生灾害,保证救援人员安全,当前井下救援人员已经全部撤出。当前,救援工作主要通过在地上钻孔,向着火区充水等方式灭火,一旦具备下井条件,救援人员将第一时间入井开展救援工作。

  据现场开展救援工作的沈煤集团副总工程师韩德义介绍,有害气体浓度居高不下一直是救援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由于事故矿井下排风通风系统复杂、排风阻力大,每分钟排风量仅为80立方米,而正常情况下应该不小于1000立方米,致使井下有害气体难以排除。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付建华说,这座煤矿属于违规生产,以技改名义逃避、拖延关闭,并且在被责令停工后未经复工验收,仍继续违法组织生产。经初步调查,事故矿井管理混乱,资料不足。并且通风系统复杂、排风阻力大,不能有效解决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标问题,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此外,本次事故存在迟报情况,矿主逃逸,给事故抢险救灾造成困难,也错过了第一个最佳救援时间。

  现场会上,辽宁省副省长赵化明要求救援工作要坚持以救人为中心、以科学施救、绝不发生次生灾害事故为总原则,争时间、抢速度,抓紧开展井下施救作业。同时,要求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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