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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严防突击提拔矿长助理代领导下井

作者:丁阳亮  来源:潇湘晨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22日

  昨日,记者从湖南省煤炭工业局了解到,日前,我省已经出台了《湖南省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实施细则》,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作出了详细规定。

  为防止煤矿突击提拔人代替领导带班下井,实施细则明确指出煤矿领导是指煤矿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建设矿井的领导,是指从事煤矿建设的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严禁突击提拔矿长助理或以其他形式代替带班下井。细则规定,当天带班下井领导姓名、职务和照片要在井口明显位置挂牌公示。煤矿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下井作业。煤矿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省煤炭工业局还公布了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0731-82765187 13787162288

  0731-82765170 15111395409

  电子邮箱:qkfy@hunancoal.gov.cn

  传 真:0731-8276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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