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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无证爆破人员疏忽酿事故致2人死亡

作者:莫雅球  来源:红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9月28日

  9月26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对桃源县公安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黄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黄某,湖南省安化县人。2010年8月5日19时许,黄某和杨某(已取保候审)在桃源县牯牛山乡老山材矿洞进行爆破作业。次日7时许,黄某与杨某只是对洞内的情况简单进行了检查,便带领民工进洞清理矿渣。由于黄某和杨某的疏忽大意,没有注意到矿洞顶上有块巨石松动,当日15时许,重达4吨多的巨石突然掉落,在矿洞中作业的黄某、朱某当场死亡。
  
  经桃源县公安局法医鉴定,黄某、朱某系采矿时被巨石砸伤身体多部位,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事后,由黄某和杨某所属昌盛分公司向死者黄某、朱某家属赔偿各种损失共计493000元人民币。
  
  黄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一案由桃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0年8月10日移送至桃源县公安局。经该局审查,于8月11日决定立案侦查。黄某于8月30日被桃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黄某被拘留后,后悔不已,他说:“我没有爆破作业证,也没有参加公安、安监办的安全员学习班,也没有取得安全员作业证。如果那天我们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不疏忽大意,就不可能发生事故了,也不可能失去两条人命。”
  
  经桃源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审查,黄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遂依法对其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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