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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交警狠抓“五项工作”保学生平安

作者:谭玉英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05月12日
为切实保护学校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严格规范校车管理,预防和杜绝校车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信丰大队以集中整治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为重点,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环境,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一是广泛宣传。大队要求全体民警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宣传民警,个个岗位都是宣传阵地”的思想,以全国“4.28”安全乘车主题宣传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面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校车的严重危害,会同学校劝告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同时,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讲座,教育学生不坐非法营运车及无安全保障车,不断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严厉整治。针对校车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大队要求一线中队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完善学校附近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加强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继续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 
 
三是季度检测。大队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标准,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检查,校车按每季度到机动车检测中心检测,不合格的校车立即停运,达到报废标准的,立即报废,不消除隐患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校车档案。  

四是细化责任。为保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管理不留死角,大队会同教育部门共同召开客运企业、用车单位、校车驾驶员会议,并与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对校车驾驶人以多种形式,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加强法制安全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杜绝交通违法。同时,对校车和接送学生(幼儿)用车进行审核,凡是报废车、拼装车、漏检车、未保险车等不符合接送学生要求的车辆,依法严肃处理,并停止营运;对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及违法肇事等情况进行审核,杜绝“问题驾驶人”驾驶校车,从源头上确保学生们的安全。  

五是群众监督。大队会同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联合教育局分别对全县各种接送学生、教师、幼儿的车辆全面资质审查和车辆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校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设立举报电话,动员教职工、学生和群众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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