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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生产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0月11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
的通知》(国办发[2012]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旅游安
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旅游事故发生,确保我县旅游安全生
产形势平稳有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企业主题和政
府监管责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实施隐患
排查治理工程,夯实旅游安全生产基础,为实现旅游行业又好又快
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使广大旅游从业人员
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旅游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建立旅
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旅游发展理念;全面落
实县政府下达的旅游安全生产各项指标,争创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
位;保持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避免一般事故,确保不发生【旅游安全生产方案】
重特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旅游安
全环境。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范围
全县旅游行业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对象和范围为【旅游安全生产方案】
全县旅行社、星级饭店、a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
(二)工作重点
1、旅行社、星级饭店、a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员工培训教育
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2、星级饭店的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设置、数量和形
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
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火灾自动报警、消防栓、灭火器等设
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搭建是否影响人
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情况;锅炉等特种设备检验
情况和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旅行社用车是否认真执行《旅行社旅游安全用车备案制度》;
租用车辆是否签订安全责任协议;是否存在疲劳驾车和酒后驾车;
旅行社是否使用“黑车”行为等。
4、aa级旅游景区内有关设施、设备维修检测检验情况和岗位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5月20日前)。各旅游企业要制
订“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落实工作措施,并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相关的工作方案请于5月
20日前上报县旅游局。
(二)排查实施阶段(2012年5月20日至10月底)。按照“政
府领导、部门监督、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的原则,各旅游经营单
位自行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台帐,并对排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和建档,
及时落实专人、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县旅游局将定期对旅游经营单
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隐患排查整改不
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督查验收阶段(2012年11月至12月)。在各旅游企业
自行检查整改的基础上,县旅游局会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旅游经营
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在“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县旅游局将组织
督查组不定期对各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
绥滨县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系
统“安全生产年”活动。
组 长: —— 县旅游局局长
成 员: —— 县旅游局科员
—— 县旅游局科员
—— 县旅游局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行业管理股,——
任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是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确定的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各旅游企业需高度重视,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整改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进一步增强隐患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旅游企业,要组织领导机构,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牵头,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排查隐患。各旅游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的责任主体。建议成立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落实活动方案,深入开展排查工作;把排除隐患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要定期组织人员全面排查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般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一般隐患应做到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确保做到动态管理;要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要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并逐级上报至县旅游局备案。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各旅游企业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对事故隐患的
识别能力,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和监督,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隐患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绥滨县旅游局
二o一二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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