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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危险源的辨识

作者:李朝忠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08日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我局是从事水电工程建设施工的企业。近年来承担的水电施工项目遍布西部八个省市,施工项目部怎样来辨识水电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危险源,是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安全技术人员值得认真研究、学习和提高的问题。下面就结合我局近几年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践,探讨一下水电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危险源的辨识、作业危险性评价以及一般防治工作。

  一、水电施工安全生产危险源辨识及危险性评价

  水电施工安全生产危险源在施工活动场所中存在,也在可能影响到施工场所的周围区域,其形成原因可以是施工前期的施工准备、施工临时设施建设、施工过程活动,以及建设施工的物质条件等。危险源辨识应用的方法有基本分析法、工作安全分析法、安全检查列表法等三种。我们应科学规范的采用。其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可以采用LEC定性评价方法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评价。必须认真地辨识危险源的存在,确定了它的风险等级后,才能去找出其存在的原因,研究分析并制定分级控制方案,并将方案同项目施工技术方案同时付诸实施。最终才可能做到有效地监控和避免施工安全事故危害的发生。水电项目建设施工同其他建筑施工一样,同样存在有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五大伤害”和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施工安全危险源。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五大伤害”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构成我们水电项目施工的主要危险源。它可以导致施工现场及周围相邻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二、辨识及作业危险性评价

  危险源的辨识,应坚持的原则是,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主次分明、不留死角”,对于我们水电项目施工来说,包括坝体、隧道、厂房、输变电等工程的所有施工场所,以及施工项目部生活区域都应该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危险源的辨识的程序应该纳入项目施工ISO9001质量控制体系的6.4工作环境控制程序之中。其具体做法应是先在项目部建立一个由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有经验的工人或聘请安全评估专家组成危险源辨识及施工作业风险评价小组,对所承担建设施工项目的施工区域、生活区域中每个环节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所有施工作业活动环境和管理两方面的不足点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再就是对已辨识的危险源进行施工作业风险性评价。将危险源划分成不同的等级。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将危险源划分为五个等级来操作。施工作业稍微有一点危险定为一级,表示可以接受;施工作业有一般性危险定为二级,表示在作业时需引起注意;施工作业时有明显的危险定为三级,表示需在施工作业中整改进行;把需要整改后才能施工作业的危险定为四级,也可以说是高度危险;把不能继续施工作业,人员设备需立即撤离场所的危险定为五级,也可以是极其高度危险。这都是定性的划分,项目部可根据施工项目的特性及其施工的难易程度进行定级。

  三、施工过程危险源辨识的依据

  水电施工作业工序较为复杂,这是因其建设施工特性所至。其危险源的危害范围不只是施工场所。特别是相邻人口居住密集的村社,或是国、省交通道路区域的施工现场,一旦工程施工中发生坍塌、火灾、爆破等事故,将危及到相邻的范围。影响到周围已有的建筑物、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设施的使用安全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因此,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标GB/T1386-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及国标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的相关规定,进行水电项目施工危险源的辨识,加强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抓好预防水电建设施工安全重大事故发生的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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