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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伤亡事故的三个基本原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6月23日


      
  六、与上述公理相对应,防止意外事件导致工伤事故的补救方法(措施)也略分为四类:

   1.法令的强制执行,批评教育,加强纪律教育和法制观念教育。做细致的思想工作,最后奖惩分明,必要时采取行政手段给以处分,甚至法律制裁。
 
   2.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和专业训练,普及劳动保护科学知识,进行安全考试,并和技术晋级及奖励制度结合起来。

   3.调整人员,因才施用,按体质分工,开展职业医疗及心理学治疗。

   4.改革工艺流程,加强防护,增设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重新设计,改善劳动环境。
 
七、控制工伤事故的方法与控制生产缺点的方法相类似。

   安全寓于生产之中。搞好安全工作要像定产值、找对路产品、抓产供销那样去干。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而且既要产品质量第一,更应贯彻“安全第一”。


八、企业领导负有防止工伤事故,搞好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  
 
   新的厂矿安全卫生法规定,工矿的厂长、矿长,主管局的局长、公司的经理等企业主要领导人全面负责安全工作,并直接领导安全专业机构。因为安全问题是整个企业管理的集中表现,十分复杂,且涉及到各个方面,如无主要领导负责,工作就会有困难,矛盾得不到及时解决。


九、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以及安 全职能部门是防止工伤事故的骨干。基层干部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极为有效。

十、按经济规律办事,妥善安排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不仅扣发奖金,还要大量增加罚款、赔偿和抚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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