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索道的路径;
(15)缆车的速度;
(16)结构与基础;
(17)通信;
(18)乘客的进出;
(19)以及乘客在缆车里被困时的救助。
钢丝绳的设计安装应符合ANSI/B-77.1—92:Section7的要求,所有电气系统设计安装标准应符合ANSI/NFPA70—1993,ANSI/CI一1993。
设计图纸和说明应预先获得专员接受才能开始安装工程。向专员提交的资料还包括所有部件的目录和一份声明,声明主要部件和安装地点适合于整个系统,每一个部件还要有一份说明其符合本规章的证明,这些证明可以由有资格的工程师或供应该部件的公司的负责人签发。这些主要部件包括:驱动马达、齿轮减速机、张紧装置、承载装置、绳夹、曳引轮总成、张紧轮、制动器、安全回路等。
制造者、设备材料供应者应保存质量控制文件,以证明其制造过程符合设计要求。
安装者应保存质量控制文件,以证明其安装过程符合所有设计要求,索道应由一名有资格的工程师向业主证明其建筑和安装完全符合最终设计图纸和说明。
2.改造
下列情况将被作为是对现行系统的改造。
(1)索道系统设计速度的改变;
(2)额定载荷的更改(包括车厢的数量、车厢的间距、车厢载荷的变化);
(3)索道路径的改变;
(4)制动器种类及索道支撑装置或组成的改变;
(5)结构排列的改变;
(6)原动力或辅助动力的改变;
(7)控制系统程序的改变。
以上这些改造变化,必须进行重新的批准,才能进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