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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23日

  (五)商场火灾多发生于凌晨和夜间 
  商场火灾多发于夜间和凌晨。1990年1月10日新疆奎屯商贸大厦晚21时45分发生火灾;1995年10月17日珠海吉大商场特大火灾,发于晚23时49分;1995年1月20日江西省九江市大中大商厦特大火灾发生于凌晨2时40分;北京隆福大厦1993年8月21日晚22时发生特大火灾。为什么大商场火灾多发生于晚间和凌晨,这是因为: 
  1.晚上停止营业清场不彻底 
  商场经过一天的营业会产生大量的商业垃圾,加之商业场所流动人员多、营业面积大,难免遗留下烟头等不安全因素。这就需要经营单位在下班时有一套彻底清理商场营业性垃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工作制度并加以落实。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有些商场出现漏洞,或者是没有严格的制度,或者是有制度不能够落实,或者是长时间未出现事故产生麻痹思想,敷衍了事。 
  2.电源管理存在漏洞 
  大型的商业营业场所多为用电大户。除灯光照明以外,还有商品测试、食品冷藏、中央空调及消防中心控制等自动化程度比较高的电器设备。一般地说用电控制系统比较复杂,不可能采取单一的断电闭合措施。因此在下班前后的大部分时间里,很可能出现用电故障点,产生火险隐患。如不能及时发现,出现漏洞就会酿成火灾事故。如北京房山英华百货商场火灾就是因职员断电不彻底,电热作用产生局部高温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的。 
  3.防火硬件措施不到位或者管理不善 
  商业性营业场所是物资集中的地方,历来是防火工作的重点。一般地说,商场的建造都要严格地按照国家规范搞好防火安全硬件设施,防火分隔、消防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消防电梯、消火栓等设施和装置都要安装完备,调试良好,以备应急使用。不仅如此,营业中遇有上述设施装置临时修缮、改装等施工时,还要采取确保安全的硬性措施。但由于有些人,尤其是一些领导人员不重视消防硬件的投资设施,致使商场低御火灾的能力差。 
  4.值班人员失于职守 
  值班人员是商场的夜间守护神,守护神的职责是神圣的,之所以神圣就在于夜间值班打更人员在常人都进入了休闲、娱乐、睡眠之后,他们却要瞪起双眼打起精神警惕地注视着商场的各种不安全疑点。随时准备消除隐患,制止灾害事故的发生。可是往往有的值班打更人员失于职守,他们或者麻痹大意不负责任,或者不懂得消防安全知识,或者根本就没有经过安全保卫知识的培训教育,或者是根本就不具备值班打更人员的身体条件,致使发现初火晚,待发现时已蔓延,难于扑救。 
  二、商场的消防安全措施 
  1.提高商场建筑的耐火等级 
  (1)商场营业厅的建筑耐火等级,一般应不低于二级。 
  (2)控制可燃材料的使用。商场内的吊顶和其他装饰材料,应严加控制,不准使用可燃材料。吊顶宜采用轻钢龙骨,装饰材料须选用不燃烧并经过测试合格,核准销售的防火装饰材料和绝缘隔热材料。 
  对原有可燃的木结构建筑和耐火极限较低的钢架结构建筑,以及可燃的吊顶等,必须进行改建,提高其耐火极限。在钢屋架和钢柱上可喷涂防火涂料或敷贴防火隔热材料。 
  2.采用防火隔离措施 
  商场营业厅面积大,一般很少作防火分隔,为防止火灾发生后蔓延迅速,应注意防火分隔。 
  (1)要求柜台、货架与顾客所占的公共面积应有适当比例,综合性大型商场或多层商场,一般不应小于1:1.5,较小的商场最低不小于1:1。超过一定面积的大型商场应进行防火分隔。如设在一类高层建筑地上部分的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大型商场、按《高规》 要求,应采取防火分区的分隔措施,即每1000平方米为一个区,区与区之间应加设耐火极限不低于1.2小时的防火卷帘分隔;如商场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一倍,即不超过2000平方米;如同时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4000m2。 
  (2)柜台分组布局时,组与组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3米。商场内的货架和柜台,应采用金属框架和玻璃板组合制成。柜台外侧与地面之间应密封,如有空隙,需用非燃烧材料封堵,以免顾客乱丢烟头进入柜台内,引燃抛落在地面的可燃物。 
  (3)顾客所占公共面积,按高峰时间顾客平均流量计算,人均占有面积应不小于0.4平方米。 
  (4)对于自动扶梯等贯通上下之间的孔洞,如再增加耐火的围蔽结构,安装防火门封密确有困难时,可以在这些垂直的孔洞口上,安装水幕或距离加密(每1.8米长度安装一个)的自动喷水头保护。 
  (5)商场的小型中转仓库,应同营业厅分开独立设置。无条件分开时,应用防火墙分隔或防火卷帘分隔。 
  3.电气照明设备及其线路的消防管理 
  由于商场的电气照明设备多,空调系统及经营家用电器、灯具的部门都需敷设线路,因此商场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在公共建筑中是最复杂的,且不能集中控制,同时切断一切电源,相对来说给消防安全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因此商场的电气照明设备及其线路的消防管理工作也应加强。 
  (1)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必须符合低压电气安装规程的要求,安装时应合理规划。 
  (2)在吊顶内敷设电气线路,应选用铜芯线,并穿金属管,接头必须用接线盒密封。 
  (3)电气线路的敷设配线应符合局部集中控制又便于检验的原则,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 
  (4)注意霓虹灯防火。对霓虹灯线路应经常检修,建议夜间最好关闭霓虹灯。 
  (5)商场内自动扶梯的一切带电的器件都必须封闭,以防止意外接触而造成事故。其构架、活动运转部分和座底部应经常清除垃圾尘,杜绝可燃物的堆积;机件应加油润滑,以防止因摩擦发热,或被丢进隙缝的烟头引发火灾。 
  (6)商场如设变压器室,则不应布置在疏散出口的旁边,有条件的应采用干式变压器,以减少发生火灾时因变压器油燃烧而增加的危害程度。 
  4.商品的堆放应符合防火要求 
  在大型商品市场、批发市场,有相当一部分是易燃易爆物品。这些物品通常具有怕火、怕热、怕潮、怕撞击、怕摩擦、怕霉变、怕风化、怕接触性能相抵触的物品等特点,在贮存、使用当中不了解其性能,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给人们带来不幸或灾难。 
  对易燃易爆商品应单独存放,远离火源、电源,并减少存放量。 
  商场内的易燃易爆商品较多,有易燃固体、易燃液体和自燃物品和塞璐珞制品等,这些物品在货架上要单独存放,远离火源、电源;在仓库贮存时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尤其在堆垛时,要码放整齐结实,与火种、热源及氧化剂、强酸、强碱隔绝,以防引起火灾。对易燃易爆物品在经营门市部不过多存放,以不超过两天的销量为宜。专设的贮存仓库内,其照明等电器设备也都要有防爆设施,库温应保持在30℃以下,通风要良好。 
  5.安全疏散 
  (1)疏散门。商场的门即是顾客出入的通道,也是发生火灾时的疏散通道,,应着重考虑安全疏散的问题,疏散门的设置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不宜设置影响顾客人流进出和安全疏散的旋转门、弹簧门等,如需设置旋转门,必须在旁边另设备用的安全疏散门。 
  (2)疏散楼梯。商场楼梯走道的最小宽度指标,当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二级,建筑层数为一、二层时为0.65米/100人,三层时为0.85米/100人,四层以上时为1.00米/100人的标准计算。疏散楼梯和过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但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不超过10。且每级离扶手0.25m处的踏步宽度超过0.22m时,可不受此限。 
  (3)疏散标志。商场供疏散的门、楼梯等通道,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和事故照明。 
  6.完善消防设施 
  现代化的商场应配备现代化的消防设施,商场的消防设施,应按公共场所标准从严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配置足量的、适合灭火对象的灭火器材,以保证在初期火灾的扑救过程中有效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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