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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救护专业隐患排查标准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3月08日
值班员
一、重要隐患
1、接到事故电话后出动不及时。
2、接到事故电话后出动人数不符合要求。
3、在灾区工作时队员出现身体不适,氧气呼吸器发生故障难以排除时,全小队不及时撤出。
二、一般隐患
1、事故电话不完好。
2、接听事故电话未记录事故时间、地点(事故矿井)、类别、遇险遇难人员数、通知人姓名及单位。
3、未及时拉响预警铃或发出事故警报的。
4、未及时向领队指挥员报告。
5、携带装备、设备、仪器不齐全或不完好。
6、未正确佩戴氧气呼吸器或擅自脱下氧气呼吸器、摘掉氧气呼吸器面罩。
7、使用过的仪器装备未及时恢复到战备状态。
救护队员
一、主要隐患
1、对灾区情况不了解,进行抢险救灾的。
2、对事故发生地点判断失误。
3、延误处理事故时间。
4、进入灾区前,未进行战前检查。
5、未及时传递灾区信息。
6、巷道交叉口应设置明显的路标,而未设置。
7、出现威胁救护队员人身安全险情,不及时撤出的。
8、漏撤灾区及受威胁区域人员。
9、救助伤员时,救助人员没有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未采取预防措施。
10、通过非呼吸性和污染性气体环境未给伤员正确佩戴呼吸器。
11、对受伤人员处理不正确或搬运方法不当。
12、发生水灾未切断通往灾区电源,未设警戒、撤人。
13、没有构筑临时防水墙。
14、构筑临时防水墙位置不正确或防水墙工程质量低。
15、防水墙附近支架未进行加固。
16、出现火情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17、采取的灭火方法不正确。
18、未随时对火点周围巷道的气体、温度进行检测。
19、未按规定检测有毒有害气体。
20、随意改变灾区通风系统。
21、应探巷道出现漏探。
22、处理顶板事故未进行瓦斯检查和观察顶板。
23、处理顶板事故未对巷道进行临时支护。
24、对事故现场情况未做记录,未向救灾指挥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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