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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防爆安全10不准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4月04日

1、 不准带电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和橡套电缆)。

2、 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

3、 线路故障未排除时,不准强行送电。

4、 电气保护失灵时,不准送电。

5、高、低压开关机械闭锁装置失效时,不准投入使用。

6、检漏继电器当天不经试跳不准生产。

7、检漏继电器及跳闸机构失灵时,所控系统不准送电。

8、网路有人工作时,不准用摇表摇测绝缘。

9、不准借用他人停电牌进行停电作业,摘牌送电必须由挂牌人执行。

10、停电工作票未到现场,不准提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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