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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5月15日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防火岗位责任制,配备齐全、完好、有效的消防灭火器具、设备,并放置在人员活动明显可见的地方,便于发生火灾时,随时取用补救,防止火势蔓延成灾。
2、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要明确,并设有警告标志。仓库、木工作业场、乙炔器所在房间以及容易发生火灾处,无关人员不得随便出入,不准吸烟或动火。
3、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用火必须事先向消防或有关部门申请检查批准发给用火证后,方可生火,每个生火点都必须由专人负责。
4、施工用火要在每个用火点设防火措施,并由专人管理,不准在火点周围堆放易燃物,不准在火炉上烘衣服,不准在电源附近、电线下部设用火点。
5、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时,须立即切断室外一切电源,停止明火作业。
6、员工宿舍要有防火负责人,宿舍里要有烟灰缸,不准随地乱扔烟头,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不准在宿舍内立“小灶”,不准在宿舍内用火、用电、用煤油、液化气、煤气等做饭。
7、现场一旦发生火灾,要有组织的进行补救,同时拨“119”电话报警。
8、不同物质着火,应采取不同的补救措施:如油类着火,要用干粉泡沫灭火器,火用湿麻袋、湿布等物,火焰与空气隔绝灭火,严禁浇水造成爆炸,使火势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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