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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现场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7月14日

(一)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2、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3、工棚或临时宿舍的搭建及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⑴ 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施工现场20m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压架空线下方,应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⑵ 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

  ⑶ 一切架空电线均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⑷ 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动火。

  ⑸ 仓库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处,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

  ⑹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有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⑺ 要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并划分防火责任区。

  (二)施工现场防爆要求

  1、爆炸的发生都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例如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蒸汽或可燃性粉尘,在达到一定浓度或压力与空气混合,遇到火源等就会造成爆炸。

  2、施工现场做好防爆工作的内容是:

  ⑴ 对于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⑵ 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使用,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⑶ 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除按规定外,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⑷ 要向操作者及其有关人员,作好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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