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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机械生产防爆管理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24日

⑴ 保护气氛退火炉的仪表操作室和氨气分解室严禁烟火,禁止穿戴可能产生静电火花的衣物和带有铁钉的鞋。

⑵ 各种油漆、汽油、稀料等易燃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固定地点,并保持合理的存放量。

⑶ 喷涂使用的挂具、漆盘、烟道在清理漆垢时应采用化学处理,严禁在罩式炉内和室内焚烧漆垢。

⑷ 乙炔发生器内的电石要及时排清;加水量不能少于规定标准,同时电石投料不能超量,严禁集中加入小粒电石。

⑸ 乙炔发生器在加好电石后要及时把空气排掉。应经常检查焊炬是否失灵,防止氧气倒回发生器内。

⑹ 安全阀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经常清洁保养,不得随意调高压力。并经常检查定期校验安全阀、压力表是否失灵。

⑺ 乙炔瓶应直立使用,以防丙酮流出。搬运时,应防止强烈震动和避免撞击,做到轻装轻卸。

⑻ 氧气瓶严禁与油脂接触。操作人员不得戴沾有油脂的手套去开启、关闭瓶阀,以防发生事故。

⑼ 在生产线上聚集使用氧、乙炔气时,应将气瓶存放在安全地点,并尽量采用集中存放和汇流排管道输送。

⑽ 盐浴淬火必须保证盐的质量,不得含有煤粉和有机杂质,并有防水措施。使用硝酸钠和亚硝酸钠盐类时,加热温度必须按岗操作规定,严格控制,以防高温分解发生爆炸危险。

⑾ 用于化学处理的原料应按要求分类储存,各类化学药品盛装容器应有明显标志。

⑿ 洗镀、煮黑及热处理所使用的铬酸酐、亚硝酸钠、硝酸铵等氧化剂药品严禁与易燃品混存,并保持阴凉干燥。

⒀ 氰化物溶液严禁与酸溶液混合在一个容器内,避免引起化学反应产生氰化氢气体,发生中毒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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