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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3月04日

1) 一般控制要点
①. 桩基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审查时,重点检查打桩机械和吊索的选用、行走路线、打桩施工技术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②. 打桩机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③. 施工现场应平整压实,打桩机周围5m以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严禁闲人进入。
④. 移动桩架时应将桩锤放至最低位置,移动时应缓慢,统一指挥,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⑤. 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大雪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当风力超过七级或有强热带风暴警报时,应将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加缆风绳,必要时,应将桩架放倒在地面上。
⑥. 打桩机电气绝缘应良好,应有接地(或接零)保护。电源电缆应有专人收放,不得随地拖放。
⑦. 打桩机的安全操作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 混凝土预制管桩施工
①. 施工现场坡度不应大于1%,地基承载力不得小于85kN/m2
②. 桩帽及衬垫必须与桩型、桩架、桩锤相适应。如有损坏,则应及时整修或更换。
③. 锤击不应偏心,开始时落距要小。如遇贯入度突然增大、桩身突然倾斜或位移、桩头严重损坏、桩身断裂、桩锤严重回弹等情况,应停止锤击,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④. 套送桩时,应使送桩、桩锤和桩身中心在同一轴线上。插桩后应及时校正桩的垂直度,桩入土3m以上时,严禁用桩机行走或回转动作纠正桩的倾斜度。
⑤. 用打桩机吊桩时,钢丝绳应按规定的吊点绑扎牢固,棱角处应垫以麻袋或草包。在桩上应系好拉绳,并由专人控制;不得偏吊或远距离起吊桩身。
⑥. 吊桩前应将桩锤提起并固定牢靠;在起吊2.5m以外的混凝土预制桩时,则应将桩锤落在下部,待桩吊进后方可提升桩锤。
⑦. 起吊时应使桩身两端同时离开地面,起吊速度应均匀,桩身应平稳,严禁在起吊后的桩身下通过。
⑧. 桩身吊离地面后,如发现桩架后部翘起,应立即将桩身放下,并检查缆风、地锚的稳固情况。
⑨. 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同时进行。桩机在吊有桩或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⑩. 桩身沉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桩帽升高到4m以上,锁住后方可检查桩身或浇注混凝土。
?. 送桩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须及时回填或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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