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要求与法律责任

点 击 数:
更新时间: 2016年11月21日
下载地址: 点击这里
文件大小: 158.40 KB
文档格式:       
下载点数: 1 点(VIP免费)
内容预览
如需编辑使用,请下载
注:预览效果可能会出现部分文字乱码(如口口口)、内容显示不全等问题,下载是正常的。
文件大小:158.40 KB      文件格式:
下载点数:1 点(VIP会员免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57 条:违反本条例
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收藏本页到会员中心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