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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违章处理、责任追究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9月13日

与业主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地方政府制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和***汽车《建设工程/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协议》、《施工现场违规违章等违约行为的惩罚协议》,即完全同意指导书的所有要求,并以此作为履行合同中安全工作的指导原则来遵守。

  接受业主和监理公司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消防、治安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严重违章和严重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按双方约定的"施工现场违规违章等违约行为的惩罚协议"中的条款处罚,在对承包单位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业主有权对施工队长给予清除出场或更换施工队处理。

  违章处理

  A、如有违反与业主签署的《施工现场违规违章等违约行为的惩罚协议》中条款时,按协议中约定的条款规定执行。

  B、经济处罚由业主与承包商发生关系,业主不与分包商和个人关生关系;

  C、相同的和数种违章行为处罚可同时执行并罚;

  D、罚款处理:由项目区域、项目安全管理组统一开罚款单(一式三联),一联交项目财务管理组,二联交被罚施工总包单位,三联项目安全管理组存档。

  E、罚款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单位直接到公司财务部门缴纳现金。

  F、因违章处罚造成的各类损失由承包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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