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学校危险药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12月30日

1.凡使用、购买、保管化学危险物品的人,需经校长批准,到总务处备案。

2.总务处具体安排组织对化学物品管理使用、购买保管及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3.化学危险物品只限于教学使用,严禁移作他用或私自买卖、赠送、转让等违章行为发生。

4.化学危险物品保管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看管,严格领发制度,做到化学物品进、销、存一本账。做到账、物、据三相符。

5.保管员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熟知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能实用范围和保管方式,注意查看仓库周围异常现象,积极反应房内不安全因素,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做法有权予巳抵制并向校长报告。

6.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人员必须按实际使用量报领化学物品,严格工艺流程,遵守操作规程,残渣和废水妥善处理。

7.对于实验后所剩余的化学物品,及时退还到保管室,不得私留和擅自处理。

8.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时发现异常和有不安全隐患时,速向主管领导和总务处报告。

9.对于各类化学危险物品的空包装,要按规定到总务处登记,然后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10.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整改”的原则,使用、保管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整改存在的问题消除漏洞和隐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实反映问题,确保安全。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