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门店药品验收操作程序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0月12日

1.目的:为保证验收入库药品的质量,规范检查收货验收程序的操作,并使其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根据《药品管理法》、GSP及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等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门店药品收货、验收工作。
3.责任部门或人员:药品收货员、验收员。
4.工作程序:
4.1. 药品到货后,对运输工具和运输状况进行检查。检查运输工具是否密闭;根据运输单据所载明的启运日期,检查是否符合协议约定的在途时限;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查验冷藏车、车载冷藏箱或保温箱的温度状况,核查并留存运输过程和到货时的温度记录。
4.2.提取配送单核对无误的药品放置于相应的待验区域内,并在随货同行单(票)上签字后,移交验收人员。
4.3 验收人员按照验收制度中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及时逐批对实货进行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
4.3.1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4.3.2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药品通用名、成分、规格、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储藏条件等。
4.3.3进口药品包装和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有《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的应有《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均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或公章。药品资质证明相关文件从和信质量管理群文件中下载保存。
4.4 按照“药品抽样程序”对药品进行抽样验收,验收合格进行药品陈列,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验收人员填写拒收报告单,药品放不合格区,并通知公司质管科和配送中心。
4.5 对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人员填写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内容应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
4.6 验收人员验收完毕交保管人员上架销售。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