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安全环境记录资料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1月15日

一、总则

1、为了有效管理安全、环境记录资料,规范公司安全环境记录资料的分类、统计和保存;同时为研究安全环境管理改进措施、进行安全环境教育和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提供有效信息,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主要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浙江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试行)》、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本公司实际而制订。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司承建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以及生产车间的安全记录资料的管理。

4、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单位安全环境记录资料的管理,并设专(兼)职人员对安全记录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和保存,使记录资料便于日后检索和查询。

5、工程项目部(生产车间)应及时形成安全环境记录,包括物资供应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各类安全环境管理资料,以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符合要求并有效运行的证据。

6、安全记录资料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有关规定,内容应及时、真实、准确、清晰、全面和完整。资料员对填写的内容负责。

二、分类

1、公司、分公司安全记录资料分类:

1.1 各级安全组织管理网络。

1.2 公司安全环境管理手册、本单位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1.3 各级安全环境目标责任书(协议书)。

1.4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目标责任的定期考核记录。

1.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包括:公司各级分管领导、项目经理、各级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记录(表式见TRP-06-01、TRP-06-03、TRP-06-04、TRP-06-06)。

1.6 安全环境活动记录(表式见TRQ-12-01),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文件、技术资料分发记录(表式见TRQ-08-01)。

1.7 安全环境检查记录。包括相应的安全环境检查评分记录,以及整改通知单、整改回执报告、停工整改书和复工申请报告(表式见DRQ-03-01~DRQ-03-04)。

1.8 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记录。由编制单位保存记录(表式见TRG-08-01)。

1.9 安全环境技术交底记录。公司保存对重大工程项目的开工安全环境交底记录;分公司保存对其他项目开工安全环境交底和对生产车间定期安全环境交底记录(表式见TRQ-07-01)。

1.10 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验收记录。

1.11 安全施工/生产过程监控记录。包括在建工程安全受监登记、安全验收、安全综合评定、安全等级证书等记录资料。

1.12 安全伤亡事故登记表、安全伤亡事故调查报告(表式见SRQ-04-01、SRQ-04-02)。

1.13 公司各级环境和安全管理月报表(表式见DRQ-03-0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记录。

1.14 其他及相关的安全环境记录。

2、工程项目部安全记录资料参照、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的“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台帐”。

3、省外工程项目部安全记录资料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执行,并可参照、引用省内上述资料台帐。

4、生产车间安全记录资料应参照公司、分公司安全记录资料分类;并可引用工程项目部的安全资料台帐相关内容。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适当取舍、增补。

5、按照公司整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要求,工程项目部(生产车间)应建立:有效文件清单(表式见TRO-01-01);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清单(表式见ERQ-01-01~02、SRQ-01-01~02);管理方案;应急准备与响应计划等记录。

三、统计和保存

1、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以及生产车间,应定期对安全环境记录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并要求每年作一次统计。

2、工程项目部必须根据工程实际认真整理相关安全环境记录资料,待工程结束后交公司档案馆,或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公司、分公司安全环境记录资料应长期保存(至少三年),以备日后查阅和研究。其中安全伤亡事故记录应永久保存。

4、工程项目部和生产车间安全记录资料保存期为两年。

四、附则

安全环境记录资料作为公司安全环境检查和安全考评重要内容之一,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真实地对其进行控制及管理。

附注:本制度所列相关记录表式请参照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NCE/MSP-00-2005)附件《管理文件记录表式》。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