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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质量安全总监职责〔压力管道元件(含安全附件)制造单位〕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8月06日

本单位设立的压力管道质量安全总监是指负责压力管道元件(含安全附件)制造质量保证系统安全运转的管理人员。压力管道元件(含安全附件)制造质量安全总监按照职责直接对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承担下列职责:

(一)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等压力管道元件(含安全附件)制造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对质量保证系统的实施负责;

(二)组织制定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批准程序文件;

(三)负责建立、保持和改进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并使其有效运行,指导和协调、监督检查质量保证体系各质量控制系统的工作;

(四)组织建立并持续维护压力管道元件(含安全附件)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五)落实本单位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六)组织质量分析、质量审核并协助进行管理评审工作;

(七)实施对不合格品(项)的控制,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权;负责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责任鉴定和处理,及时组织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八)建立企业公告板制度,对所制造的压力管道元件(含安全附件)安全事故事件、质量缺陷或事故隐患等情况,及时予以公示;

(九)组织建立和健全内外部质量信息反馈和处理的信息系统;

(十)组织建立压力管道质量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并有效实施;

(十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如实反映质量安全问题;

(十二)组织对质量安全员定期进行教育和培训;

(十三)接受和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十四)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和本单位要求的其他压力管道元件(含安全附件)制造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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