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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葛丞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7月10日

第一条 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下水道、沟、坑、井、池、裙座等进出受限、通风不良、存在有毒有害风险、可能对进出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的设备设施及场所。

第二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

第三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票申办单位与作业施工单位共同进行作业风险识别,制定作业程序、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

第四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审批程序

⑴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申办单位提前一天向安全管理人员提出报告:受限空间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内容,汇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及采取的各项安全措施;

⑵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有害分析,不存在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的,将受限空间撤料、置换、清洗、煮蒸等步骤;强制通风(风扇、压缩空气)12小时以上,通风口至少2个且必须通风空间不能存在盲端;如果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必须进行将受限空间撤料、置换、清洗、煮蒸、通风(通风24小时)、分析,分析必须采用2部及以上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报警仪(经校验合格、有效)同时检测,且均合格,方能进入受限空间。

⑶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申办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确认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区域环境符合受限空间作业条件后,填写“ 受限空间作业票”, 签名后交单位负责人审查,审查合格后单位负责人签名;

⑷ 单位审签合格后,报安全管理人员,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审签;

⑸ 安全管理人员审签后,由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受限空间作业人职责

⑴ 受限空间作业人员持有效的“受限空间作业票”作业;

⑵ 受限空间作业人员严格执行“三不进入”的原则,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⑶ 受限空间作业前确认受限空间作业条件符合、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安全对策措施、得到监护人同意后,开始用火作业。

⑷ 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出现不符合受限空间作业条件的环境、因素、事件等,立即停业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① 发现作业监护人离开现场或不履行监护人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② 发现异常情况或感到身体不适或呼吸困难时,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第六条 监护人职责

⑴ 作业监护人熟悉受限空间作业区域环境和生产过程、设备状况;能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和突发事故,掌握急救知识。

⑵ 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遂项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如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拒绝作业监护。

⑶ 作业监护人持“受限空间作业票”,遂人检查核对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并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

⑷ 作业监护人在整个作业过程中佩戴明显标志,不得离开监护位置,必须离开时,通知作业人员全部撤离作业现场,停止作业;

⑸ 受限空间作业监护过程中发现作业情况异常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第七条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⑴ 对现场监护人和受限空间作业人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① 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

② 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③ 监护人与作业人员约定联络信号。

⑵ 受限空间外的现场不得有障碍物,同时配备应急救护器具(包括空气呼吸器、供风式防护面具、救生绳等)和灭火器材;受限空间出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

⑶ 受限空间作业严格执行“三不进入”,即没有“受限空间作业票”不进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进入,监护人不在现场不进入。

⑷ 受限空间作业现场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

① 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

② 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

⑸ 受限空间作业前将受限空间吹扫、蒸煮、置换合格,管线、阀门应加盲板隔离,盲板处应挂牌标示。

⑹ 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工作时间不宜过长,轮换作业。

⑺ 分析应有代表性、全面性。受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受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氧含量(18%~22%)和其它有害物质合格;采样分析合格后超过2小时进入受限空间的,须重新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

⑻ 禁止使用卷扬机、吊车运送作业人员,禁止受限空间作业人员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

⑼ 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

⑽ 发生作业人员中毒、窒息,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第八条 受限空间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等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票。

第九条 作业完成后,作业申请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条 受限空间作业票管理

⑴ “受限空间作业票” 有效时间为签发当日8:00~16:00。

⑵ “受限空间作业票” 是受限空间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应随意涂改,不得代签,并妥善保管。如果“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中安全措施、气体检测、风险评估等栏目不够时,应另加附页。

⑶ “受限空间作业票” 一式三联,第一联签发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留存备查,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申请单位保存;

⑷ “受限空间作业票”保存期限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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