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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车装卸台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12月21日

槽车的装卸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卸车现场严禁烟火,并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2、作业前应接好安全地线。管道和管接头连接必须牢靠,并应排尽空气。

3、卸车作业人员应相对稳定,并经培训和考核合格。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槽车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在正常装卸时,不得随意起动车辆。

4、卸车前必须对槽车的装载量、阀门和压力表等附件进行详细检查,无异常情况方可卸车。槽车装卸应认真填写记录。

5、充液的槽车到站后应及时卸液。槽车不得兼作贮罐用,一般情况不得从槽车上直接灌瓶,如临时确需从槽车直接灌瓶,现场必须符合安全防火、灭火要求同,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还应预先取得当地技术监督门和公安消防部门的同意。

6、卸车时不得使用空气加压,不得用有可能引罐体内温度迅速高升的其他方法进卸液。

7、卸车卸液后,罐内应有不低于0.5mpa(0.5kgf/cm2余压)最高不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蒸汽压力。

8、卸车卸液完毕后,应随即关闭紧急断阀,气、液相阀门等。

9、装卸车的设备和管线应定期进行检查,装卸车场所符合有关防火、防爆规定的要求,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出现下列情况严禁卸车:

(1)遇到雷击天气或附近有明火。

(2)检测出液化气体泄漏。

(3)液化压异常。

(4)其他不安全因素。

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同时又分工不分家,通力协作,宛如一个整体,具体管理制度如下:

一、计量管理

设立一位计量负责人。每天充装前应负责检验充装台各磅秤的灵敏度和底称是否合格,不合格的应及时调整或调换,坏称较多或无备用称时应向站长汇报,请专人维修。充装时,必须经常将罐装好的重瓶进行检验,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调整,保证计量误差在+0.1-0.KG之间。

若发现磅秤不灵而未及时发觉和报告,每次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若发现因责任人没经常过称(原则上,每次充装前均应复称,每日至少6-8次)而使充装工麻痹大意计量超出规定误差范围的,每次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若现场未复称,经调查确是我们短斤少两而需补贴用户车费的,车费由计量负责人全额负责。

二、仓库管理

设仓管员1名。做到库房商品排列整齐,分清档次、品名。每月20日17点结帐时必须与统计员共同盘点一次。负责做好钢瓶炉具入库单的开据及按类、按序整理好每天的液化气、钢瓶及炉具的出仓单,发现断号应及时落实,整理完毕应将提货单交由统计员,并配合统计员做好库存商品的帐目。遇休息日,该岗位由仓管员自行指定人选替班,但仓管员必须对其负全责。

若帐目或库房混乱,将视情况扣发50-100元奖金,若发现帐、物不符,将由其负全部责任。

三、充装调度管理

1、设立充装班班长1名。原则上不充气,做好充装台的生产调度(按顺序牌号码顺序安排充装)和钢瓶的点进点出工作,收好用户的气单、钢瓶和顺序牌。根据提货单的数量,遵循先来先充、先开单后提货的原则安排好装、卸车和充装位置的指定。充装完毕,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将所有提货单交由仓管员整理。协调好用户与充装台的关系,处理好用户与充装台的矛盾。严禁任何员工与用户发生争吵,确是用户无理而不能协调的,应提请站长或经理处理,不得鲁莽行事,监督充装工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如充气姿势、工作服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不听劝阻的有权现令其暂时下岗,并提请站长处理。做好充装台员工的考勤及休息日安排晚值班安排工作。充装台员工原则上不能请假,确需调换或请假的应先征得班长同意,由班长报知站长。遇休息日由班长指定人员接替该岗位。但班长本身必须对其负全部管理责任。

若因工作疏忽,使提货单丢失的,将视情节,处以100-300元间的罚款;未做好钢瓶清点工作,而使钢瓶数量与用户引起争议的,将由其负全部责任;无正当理由,用户未开单而先提货的,将处以100-300元的罚款,同时按作弊看待;无正当理由,未按先后顺序充气而引起用户埋怨甚至争吵或未协调好用户关系的,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充装工违章操作(含工作服着装)或刁难用户或与用户吵架的,在对充装工处理的同时,将负连带责任,处以相应的50-100元罚款;未认真履行职责的,考勤表经常出错或员工不告而别而未予发现的,将处以50元的罚款。对充装工随意准假而影响工作的,除批评教育外,将视情况给予处罚。

2、充装员工应积极配合站台负责人做好计量、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具体时间安排另附)。充装原则上实行定人定称制。站台上各员工在完成自身岗位工作的前提下,应视情况自觉帮助充装台上其他岗位工作,同心协力。除用户自愿外,不得故意叫用户自行搬瓶。对用户耐心、热情,不说服务忌语,不得与用户争吵,矛盾不能解决时应提请班长或站长处理。充装完毕,应关闭充枪与阀门发现泄漏,先自行修复,不能解决的应立即请罐区管理工处理。

经抽查,发现经常计量不准确者,将给予撤销充装工资格。对用户态度蛮横、刁难用户、谩骂用户,将处以50-100元罚款,经教育不改的,将给予除名处理。充装工未到规定时间,擅自提前休息的按旷工一天处理,超过三次予以除名。充装台上员工,经所有充装工三分之二以上认定工作不自觉的,予以除名处理,以便于协作。

3、充装台责任人与员工犯同等错误的,将予以从重处罚;充装台责任人未能起有效的带头和监督作用或不负责任的,将视情况,经公司领导和相关员工评议,取消责任人资格并扣除相应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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