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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技术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4月13日

生产、技术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生产、技术方面的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           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2.           负责组织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及开停工方案,检查、监督和考核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3.           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要求,组织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4.           组织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5.           组织参与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界定分级和定点联系检查,负责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工艺安全监督管理,按时形成技术报告。

6.           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           按程序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与指挥事故抢险救援,按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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