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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苯精制工段长安全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4月11日

(1)工段长是本工段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工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标准、指令;并监督检查本工段的执行情况;与分厂及班组员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消防责任状;负责组织实施并完成分厂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3)掌握本专业业务范围相关的安全(工业卫生)技术规范、标准,编制业务技术文件、方案、措施,使生产、检修作业、技术改造、业务管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为行政领导安全生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参加安全技术研究工作,学习应用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提高本业务范围的生产工艺、设备的本质安全水平。

(5)组织工段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分厂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技术规程,组织对新上岗人员的现场安全教育。

(6)负责对新上岗人员、转岗、复工人员工上岗前的岗位操作规程、安全设施、消防救护器材使用技能的培训和考试工作。

(7)负责组织工段范围的工艺操作、检修作业,设备、电气、仪表、消防、救护器材、作业环境的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8)检查或者参加班组的交接班会,监督班组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设备检修交接制度。

(9)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的“三违”行为;有权对本工段的 “三违”人员严格考核;有权批评、检举、控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0)监督、检查本辖区内非本岗位人员的作业活动,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编制作业场所和作业过程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监督、检查、考核;确保作业现场和过程处于安全状态。

(11)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12)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采取临时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做好记录

(13)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力量抢救,避免事故扩大,同时向领导报告,保护现场。参加事故分析会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14)按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标准化管理体系ISO(18000)的要求,组织工段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工作,贯彻执行方针、目标、指标,监督、管理、考核体系的运行,完成安全生产工作。

(15)对其它属于分管工作业务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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