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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储罐安全管理通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4月11日

1、  根据物资的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必要的防护器材,必须的通讯和报警设备,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2、  必须建立健全仓库区和储罐区岗位的安全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值班保卫制度。

3、  仓库区和储罐区必须设明显的防火等级和危险禁止入内的标识。危险化学品仓库和罐区要有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4、  仓库区和储罐区出入口通道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主要通道和装卸作业区应设置相合适的照明。仓库区和储罐区空地杂草要定期割除。

5、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罐、物堆杂草周围20m不得进行试验、分装、氧气焊动火等作业,仓库储罐设施检修动火必须办理检相等任务书和动火许可证,采取安全措施经仓库储罐负责人、安全环保部批准。

6、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罐区内的照明、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火防爆等级要求,每3个月进行一次电气安全检查。

7、  仓库区和储罐区防雷防静电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测试。

8、  仓库区和储罐区防火防爆防中毒技术,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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