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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槽车倒灌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6月14日

1、车辆进入衢州杭氧厂区范围内,车速应控制在5km/h之内,严禁超速行驶。厂区内严禁烟火。必须配备阻火器,静电橡胶拖地带必须拖地。
2、车辆进入充装区后,驾驶员将车辆停在指定位子并将车辆熄火,将车钥匙交到现场操作工处,待充装完成后凭钥匙牌到现场操作工处领回车钥匙。
3、液氧充装时在连接输液管时必须用木质或铜质榔头作为紧固块状接头工具。严禁用铁质铁锤。充装车辆必须保证输液管、密封垫无泄漏,连接牢固。
4、液体倒灌时,驾驶员、押运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面罩、防护服、防护手套,充装现场严禁穿拖鞋。
5、驾驶员、押运员、现场操作工要时刻注意车内压力情况防止车内压力突然升高。
6、车辆灌液结束后,必须由现场操作工确认才能拆卸输液管,输液管拆卸完成后。驾驶员方可启动车辆。
7、所有车辆及人员有上述违规行为,衢州杭氧有权拒绝倒灌并对相关人员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8、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服从现场操作人员的安排,从而实现安全、合理、快捷、有序的倒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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