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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6月14日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领导的安全意识,促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加气加油站建设项目和车辆运行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责任人的职责
        1、随时掌握和了解责任点的安全生产情况。
        2、对责任点负有安全的督促、检查和帮助的责任。
        3、了解和掌握责任点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4、了解和掌握责任点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达到“五有”要求,即计划安排有安全项目、经营管理有安全指标、生产施工中有安全措施、工作总结有安全内部、安全活动有文字记载。
        5、了解和掌握责任点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的情况,注意收集典型资料,总结出好的经验。
        6、到责任点检查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必须作好文字记载,限期整改。发现有重大隐患,有权责令其停业进行整改,待整改后方能继续生产。
        7、对责任点发生的事故,要检查其事故是否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对承包点发生的重大恶性情况应亲自到现场调查处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
        8、责任人每次对责任点检查后,须将检查情况认真填写在检查情况登记表内,并将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交安全部门保管。
        (三)、安全责任人到位次数
        1、总经理每半年到责任点一次,全年共到责任点二次。
        2、副总经理、总监、部门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每年到责任点四次。
        (四)、安全责任人检查内容
        1、贯彻上级安全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安全规章制度、操作堆积的执行情况。
        3、安全活动的质量情况、有无文字记载。
        4、加气站的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健全和落实。
        5、设备运转部位有无监近代防范措施。
        6、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
        7、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台帐是否齐全完整,记录是否真实,统计是否准确,发生事故是否按规定上报。
        8、有无事故隐患和整改措施,对已发生的事故是否进行了处理。
         (五)、附则
        1、责任点根据公司发展分布情况,每年作适当调整。
        2、财务部将责任抵押金收齐后,应将收款登记复印一份交安全生产运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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