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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3月09日

1 目的
        为加强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避免重大、特大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使用范围
        本规定使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 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 职责:
        4.1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4.2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4.3车间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实行安全承包责任制。
        4.4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监督执行。
        5 公司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监控管理:
        5.1公司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监控。
        5.2安环部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档案,注明车间承包人,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
        5.2.1各归口职能部门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定期、定点、定线进行监督或巡检。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要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地监督检查,其它装置要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建立健全安全检查档案。
        5.2.2各职能部门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门检查出的隐患,由各职能部门制定措施,确定整改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报安环部,由安环部进行考核。
        5.3各单位要完善、电、仪、操、管人员和有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5.4安全、设备(包括仪表电气)、生产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有关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部门进行安全监控管理。
        5.5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明确安全责任人.
        5.6.1各项工艺指标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
        5.6.2各类动、静设备必须的达到完好标准,基础设施及安全附件齐全、完好,精密封点泄漏率小于0、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检查规定》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关键机组实行特护管理,制定、完善“特护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5.6.3电气、仪表管理符合制定要求,仪表完好率和使用率达到95%以上,逐步完善自控水平。仪表联锁不得随意拆除,严格执行仪表联锁管理规定。
        5.6.4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配备齐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要求通道顺畅。
        5.7各车间确定所辖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制定出危险点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
        5.8班组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班对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班长交接班记录上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问题。
        6 领导干部定点包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
        6.1公司有关领导及部分部室主要领导,要对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包保,各生产车间也要对本车间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其内容包括:
        6.2.1指导帮助包保点实现装置安全生产;
        6.2.2监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
        6.2.3检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整改;
        6.2.4参与或参加重大、特大事故调查分析,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执行情况;
        6.2.5协调解决影响装置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6.3公司级领导至少每月一次,主要科室领导至少每月两次到包保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督指导活动,其活动内容包括参加基层或班组的安全活动,检查装置的安全生产情况,督促事故隐患整改,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6.4《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活动记录表》由所在车间填写活动内容,安环部定期检查。
        6.5对领导干部包保到位情况由安环部负责考核,安环部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每季度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和公布。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到位,包保点年度安全状况好的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到位,联系点年度安全状况差的领导干部,给予必要的处罚。包保干部对包保点的各类事故负有责任。
        6.6公司领导干部包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分工情况另行通知。
        7 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管理:
        7.1为提高各级管理人员事故状态下的指挥协调能力和基层单位管理人员、班组操作人员的事故应急能力和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辅助生产装置所在车间都应定期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7.2.1因外界因素影响引起的突发停电、停气(汽)、停水等可能导致次生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
        7.2.2装置发生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料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应急预案;
        7.2.3以防震、防洪为主的自然灾害引起事故的应急预案;
        7.2.4装置超温、超压、堵塞、排料不畅等引起控制过程失控所导致事故的应急预案,包括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危险点设备(安全附件)故障或工艺参数波动导致事故的应急预案。
        7.3应急预案的演练要求:
        7.3.1以公司、车间、班组为单位根据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的内容,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模拟演练。
        7.3.2采用答卷或现场提问的方式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人员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7.3.3开展消防、气防器材的实际应用训练。
        7.4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每两年要进行一次修订。当工艺、设备参数发生变化时,应予以修订。制定、修订完善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应及时补充到安全操作法中。
        7.5公司、车间、班组应制定年度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公司应每年组织一次全厂性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车间每季度开展一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7.6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应急预案演练总结。参加应急演练的人员每人都应填写一份《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事故应急预案现场考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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