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帽的使用
1、安全帽是职工个人重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戴好安全帽。
2、在厂区内外从事生产和劳动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国家或行业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特殊作业或劳动,采取措施后可保证人员头部不受伤害并经过安监部门批准的除外)。
3、人员在生产厂房内以及室外距离建筑物10米范围内休息时,必须戴好安全帽,与生产现场要求保持一致。
4、严禁在上方有落物危险的禁止区域内工作、行走或休息。
5、严禁使用安全帽的基本技术性能和特殊技术性能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下颚带与帽壳相连接、无帽内垂直净空间、受过重击、退色、有裂纹、超过使用期限等不合格的安全帽。
6、戴安全帽时,必须系紧安全帽带,保证各种状态下不脱落;安全帽的帽沿,必须与目视方向一致,不得歪戴和斜戴。
二、安全帽的管理
1、严禁随意改变安全帽的任何结构。
2、严禁用安全帽充当器皿使用。
3、严禁用安全帽当坐垫使用。
4、不得私自在安全帽上乱涂乱画或粘贴图文。
5、安全帽应妥善保管,避免受挤压存放;避免存放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场所;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