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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其它巷道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1月14日
  1. 皮带巷、掘进巷、回采工作面皮带顺槽,必须按《综合防尘系统管理制度》要求铺设防尘洒水管路,吊挂平直,接头严密不漏水,并按要求设置“三通阀门”和管接头,每个接头配备25m软管。

  2. 矿井主要进回风大巷,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安设净化水幕。各道水幕水压不低于4 Kg/cm2,每个喷咀流量不小于2L/min,喷咀之间间距不大于500mm,水幕应封增长巷道全断面,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3. 运输巷道的所有转、装、卸载点喷雾水压不低于4 Kg/cm2,每个喷咀流量不得少于15 L/min,各转载点喷雾水少于3个喷咀。

  4. 定期冲洗积尘。主要轨道运输巷每15天冲洗一次。皮带运输巷,包括皮带顺槽,每周冲洗一次。皮带机头,机尾硐室附近30m范围内要班班冲洗。总回风巷每15天冲洗一次。个别产尘大地点也应由责任单位指派专人及时冲洗。

  5. 井下主要大巷还必须按《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要求,每年至少刷白一次,并有记录可查。

  6. 各部门工作职责和范围

  7. 通风科:负责综合防尘系统的全面技术工作。

  8. 通风组:负责对总回风大巷的冲洗和总回供水管路的日常维护及维修工作。

  9. 机电机运队:负责井下主皮带巷、620轨道巷及变电所、清撒斜巷、装载硐室及井上皮带走廊等处的综合防尘工作。

  10. 综采队:负责采煤工作面、两巷及联络巷、措施巷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

  11. 综掘队:负责掘进巷道内及附近巷道的综合防尘及总回低畦处的排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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