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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副区长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1月27日

一、 在公司分管领导、区长的领导下,认真搞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协助区长抓好全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负责。
二、 协助区长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工作制度,配合其他区队干部搞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七级”、“三定”要求有效落实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 带头学习施工作业规程、措施,清楚了解掘进巷道与周围巷道的空间关系,通风、排水、运输等生产系统,清楚所掘巷道地质水文预测情况;严格按规程指挥生产,遵章作业,严禁违章指挥。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组织施工。
四、 坚持跟班作业,与工人同时上下井,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一先(上班第一个到迎头)、一后(下班最后一个离开工作岗位)、三带头(带头出满勤、带头执行制度、带头不违章违纪)。
五、 在工作现场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严格按制度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制止“三违”,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做到隐患不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确保跟班期间不出现事故。
六、 对现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或撤出人员),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公司调度、安监等部门和区队值班人员汇报。
七、 当现场发生各类事故时,应及时向公司调度、安监部门和区队值班员进行汇报,并积极组织处理,力争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八、 对各级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出的安全、质量等问题,以及整改意见,要按要求组织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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