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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采队安全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3月04日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在队长的领导下,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队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三)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四)组织参加队安全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全队的安全工作。监督本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组织本队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检查,落实整改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
(六)协助队长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提出防范措施及处理意见。
(七)下井带班期间,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带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八)按时参加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负责全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九)发生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协助队长进行抢险,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十)负责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班前一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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