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连接装置检查试验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1月01日

(1)倾斜巷道运输矿车之间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第416条规定执行。
(2)井下各地点绞车连接装置(连接器、钩环、销、保险链)的安全系数,均不得小于《煤矿安全规程》第416条表12之规定系数,本矿用于斜巷提升的连接销,其直径不得小于38mm。
(3)井下所有斜巷提升均为单车提升,严禁串车提升。
(4)各种保险链以及矿车的连接环、链、插销等连接装置,初次使用前或使用后每隔2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载拉力进行试验,凡不合格者,一律不准使用。各单位对所辖范围内的斜巷连接装置(三环链、多环链、马蹬)必须指定专人每半月检查一次,主要检查磨损、焊缝、裂纹、锈蚀、弯形、变音等,并将检查数据登记入卡。临时使用的长绳套,每三天检查一次,坚持每月更换一次。滑钩头工交接班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直观全面检查一次,凡发现不合格的连接装置禁止使用。
(5)倾斜运输巷道使用矿车插销,必须购置合格标准插销,严禁用它物代替。
(6)运送超长材料、物件时,可以用6分绳套代替,但绳套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⑴所用绳套必须是φ18-6×19新钢丝绳插制,两端桃型环必须插足三个半捻距。⑵复用绳套必须无断丝,无严重变形,无锈蚀。⑶所提物料产生的静载荷拉力不得大于2倍所用绳套破断拉力。
(7)在倾斜运输中,对超重量设备需使用特殊连接装置时,必须制定特殊措施,并经矿分管领导及安全科审批后,方可执行。
(8)各单位所辖范围内使用的连接装置,必须指定专人每半月全面检查一次,将检查结果登记。检查人必须认真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及队值班人签字,检查记录一式两联,一联队部留存,一联每月28日交机电科运输组。对不按时检查、弄虚作假及上交检查记录不及时的每次对各队罚款1000元,分管运输副队长100元。机电科运输组负责对斜巷连接装置及检查记录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与使用单位检查不相符的将严肃追究使用单位责任。
(9)斜巷中使用的链环、插销、马蹬必须使用合格产品,插销规格不得小于φ38mm。
(10)机电科运输组负责全矿连接装置的管理,机电机运队及各单位负责管理本单位使用的连接装置,要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要建立台帐和检查试验记录,配备专用量具。
(11)做斜巷提升用的“马蹬”,其强度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连接保险绳的“马蹬”其破坏力不小于保险绳的破断力。
(12)对φ18-6×19绳套的制作由机电机运队插制,其他单位一律不准插制。凡需用φ18-6×19绳套的单位,必须经分管领导或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到上述单位领取。
(13)一次提升车数必须经机电科核算,在各车场挂牌公布,任何情况下不准超挂车提升。
(14)机电科、安全科对各单位和各种提升运输设备连接装置、记录等要逐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本规定适用于倾角小于30度的倾斜轨道。
(15)严把连接装置进货关。井下所有斜巷连接装置全部由机电机运队负责计划进货,所有证件必须齐全可靠,包括MA标志、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并到机电科备案。使用前要对其进行内部探伤检测后,方可使用。
(16)各单位使用的斜巷连接装置必须到机电机运队领用,并开据使用申请单。
(17)各单位明确专人对本单位的连接装置进行管理。负责对连接装置进货、资料整理、检验、现场检查等工作。
(18)斜巷提升的所有地点、岗位建立连接装置检查记录(包括滑头、链环、保险绳),每班有专人(岗位人员)对连接装置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记录;每半月指定专人全面检查一次,主要检查磨损、焊缝、裂纹、锈蚀、弯形、变音等,并将检查数据记录存档。以上所有记录均有现场岗位人员及工区值班人员签字确认,每月28日将复印件报机电科运输科存档。
(19)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连接装置的现场使用管理,发现连接装置存在问题,要及时汇报消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连接装置。
2、考核
(1)凡对于斜巷未使用专用连接装置、使用不合格连接装置、发现不合格的连接装置未及时汇报消毁的,一经发现对单位罚款5000元,联责单位负责人、运输负责人各500元,责任人按严违论处。
(2)对于连接装置档案不完善、证件不齐全的单位,对单位罚款2000元,联责单位负责人、专职连接装置负责人各200元。
(3)连接装置检查记录要按要求认真填写,对于不按时检查、弄虚作假及上报不及时的,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联责运输负责人100元。
(4)对于由于检查不仔细、不认真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个人,除按以上规定进行考核外,将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