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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件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9月04日

(一) 管理制度
1、 配件的计划管理制度
○1各工段必须在当月20-22日将次月配计划报厂设备组;
○2工段的月计划必须在准确掌握设备状况,配件消耗周期,已领未耗和充分挖掘修旧潜力的基础上编制。
○3设备组要根据各工段的月计划结合库存做好平衡工作,准确及时编制配件申请计划交矿主管部门下达厂自制配件计划。
2、 配件的发放制度
○1坚持限额领料制度,厂设备组根据历年同月工段备件消耗费用定额于本月26日交厂财务组,财务组根据设备的费用定额开出费用卡。
○2各工段持配件费用卡到设备组领取配件,超定额领用配件必须有书面的情况,交厂领导审批后,方可领料。
○3下列配件实行以旧换新:有色金属件,轴类零件,需浇合金的配件。
○4工段月计划中无计划的配件和超计划数量领取配件,要有书面的情况说明。
3、 备件的仓库及现场管理
○1库存配件(含工段已领未耗)要做到堆放整齐,帐物相符,并做好防腐蚀、防锈工作。
○2堆放在作业现场的配件,要做到新旧分开堆放整齐,并做好有削表面配件的防腐、防锈工作。
○3凡有药剂的厂房禁止堆放备件。
(二) 考核办法
1、 工段没有按时将配件月计划报厂设备组扣款302元/次。
2、 为确保计划的准确性、严肃性,工段月计划中所编数量比实际消耗数量超出1倍以上扣款5元/品种,因缺工段无计划的配件,而影响生产(事故件除外)扣款50元/次。
3、 工段超定额使用配件经分析,如属工段管理上的责任,按超定额的10%扣款,并通报全厂。
4、 违反备件的仓库及现场管理制度扣款10-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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