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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吨硫磺加氢装置试车安全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2月05日

3.5万吨/年汽油加氢装置试生产,要严格遵守《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有关要求,对于本装置试车特作如下安全规定:
1、 装置的试车生产步骤要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严禁多头领
导、越级指挥。各工序加强相互联系,并严格按开工方案及岗位操作法精心操作。
2、 装置试车期间严格按照生产区域管理,动火、用电、进入受
限空间、高空作业等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必须办理相关作业票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3、 塔、容器、管线应认真清扫冲洗,并试压合格。设备设施要
有合格的静电接地,并经测试合格。
4、 所有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必须经检测检验合格,并取得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5、 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关操作资格证书。
6、 试车前制定公司、车间、班组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
学习、演练。
7、 转动设备必须上好安全防护罩。
8、 各种仪表、自保、报警系统,漏电保护应齐全、灵敏、好用。
9、 阀门、法兰、垫片、填料的材质应质量合格,并符合安全生
产要求。
10、 平台、梯子、护栏的焊接要牢固、可靠。
11、 阀井、下水井、地漏、电缆沟、明沟都要清扫干净。
12、 消防灭火设施(如:灭火器、泡沫线、消火栓、水带、水枪、
消防蒸汽胶带等)应配置齐全,并保持灵活好用。
13、 室内外照明完整、齐全,并符合标准要求。
14、 装置区及周围要彻底清除施工废料、易燃物、垃圾、检修用
的各种机具。
15、 装置区地面及道路严禁堆放各种器材、物料等,确保消防
通道畅通。
16、 装置试车进料前,关闭所有放空阀门,然后按规定改流程,
并经操作员、班长、车间领导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进料。操作人员应按进油流程逐段检查,严防跑、冒、串事故。
17、 装置试车期间,凡没有安全措施的各种机动车辆不准进入装
置区内。
18、 严格控制试车现场人员数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车现场。
凡参加生产装置开车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保运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颁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和《安全标准化制度汇编》的有关要求。
 

安全环保质计部
201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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