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发电厂供氢站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5月22日

一、所有人员进入供氢站必须交出火种,关闭手机,外来人员进入必须经发电部和安监部批准,并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二、供氢站内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在显著地方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三、供氢站照明充足,应符合消防规定。

四、供氢站、储氢室应定时排风,运行人员每周对制氢站空气中的含氢量进行一次检测,最高值不得超过1%。

五、供氢站墙内严禁明火作业,特殊情况需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时应有测爆仪跟踪监测。

六、供氢站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其好用。

七、加强供氢站人员消防常识的培训学习,定期进行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