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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公司发电运行控制程序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9月08日

1 目的
        对发电生产过程进行控制,保证发电生产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热电公司发电运行全过程。
        3 职责
        3.1 经理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热电分厂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计划与安全目标。
        3.2 生产副经理负责分厂的安全生产,并负责年度生产、大修计划的审批。
        3.3 各职能科室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安全管理、生产的调度管理、设备的检修计划审核、备品备件采购、储备。
        3.4电气专业负责公司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及发电机运行监控、操作工作,并负责安全管理。
        3.5 汽机专业负责汽轮机的供汽运行,做到安全、经济、满发多供完成电热生产任务,并负责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3.6 锅炉专业负责锅炉及其辅助设备的日常维护、运行监控、操作工作,并负责安全管理。
        3.7上煤班组负责供应合格的燃料;上煤设备的大小修、日常维护、运行监控、操作工作,并负责安全管理。
        3.8化学专业负责供应合格的生产用水,对水、灰、煤品质等指标进行测量监控,化学设备的大小修、日常维护及操作工作,并负责安全管理。
        3.9供电管理专业负责供电线路的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供电线路的可靠性,并负责安全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生产过程
        4.1.1 电力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集产、供、销为一整体的特殊生产过程。它根据用户需要进行发电生产,通过输电线路连续不断的向用户输送优质的电能。
        4.1.2 电力生产过程以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三大设备以及附属设备的正常运行操作为关键。燃料专业对发电生产提供合格的煤;化学专业为发电生产提供合格的水为正常生产的先决条件;各专业对所辖设备的维护和检查为正常生产的重要保障。
        4.1.3值长根据指标计划进行负荷的调配。
        4.1.4 公司根据年度安全计划组织运行人员开展反事故演习。
        4.1.4.1 运行人员是发电设备的运行操作管理者,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相关的运行规程。并根据各规程制度组织生产、按照值长调度命令,做好有关的生产、监控、纠正预防工作,做好现场生产记录,按时、按量的完成发电任务,保证安全生产。
        4.1.4.2 运行人员要精心监盘、精心调整,及时巡回检查现场设备,使各运行参数维持在运行规程允许范围内。严格执行值长的调度命令,及时发现机组异常工况和设备缺陷,正确判断,迅速、果断的处理各种异常工况,避免事故的扩大,保证人身、设备的安全。具体执行各专业《运行操作规程》《电业安全安全规程》。
        4.1.4.3 检修人员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相关专业运行操作规程。在工作中应严格按检修程序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做好记录。保证发电和供热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4.1.5 生产过程计划的制定
        4.1.5.1 生产科根据公司的年度、月度计划,每年末和月末制定出下年度和下月的发电量、供电量和供汽量计划以及能源消耗计划。
        4.1.5.2 各车间结合本部门设备工作情况制定出检修与安措计划,报生产科审核后,按程序批准后执行。
        4.2 发电生产过程的控制
        4.2.1 值长应根据月发电计划,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及时调整各机组负荷,完成发电任务并严格执行《值长岗位职责》。
        4.2.2 运行各专业应围绕公司制定的经济指标(即发电量、供汽量、厂用电率、煤耗)组织生产,在值长调度指挥下,合理地调整运行方式,保证生产计划的完成。
        4.2.3 从事电力生产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体检合格、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且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电力生产工作,具体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2.4 新分配到生产岗位的生产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安规考试,必须由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政治素质强的人员对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要制定出详细的新人员培训计划。
        4.2.5 运行人员值班期间,必须精神饱满,精力集中,不允许带病值班,上班前4小时,不允许饮酒,具体执行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的有关规定。
        4.2.6 运行人员要按照《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巡回路线,按时认真的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异常工况时,应立即向值长汇报处理,具体执行各专业《运行规程》、《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4.2.7 运行人员在巡回检查和监盘中,发现的设备缺陷,要按照运行人员岗位管理职责,及时处理或通知到检修人员,检修人员接到缺陷通知后,要立即到达生产现场进行缺陷消除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
        4.2.8 生产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必须按时检查,保证全部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2.9 当运行机组出现事故时,运行人员要及时汇报值长,事故处理要在值长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专业《运行规程》,事故处理按照保人身、保设备的原则进行,并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4.2.10 设备运行中出现故障需要抢修时,应按规定进行。紧急情况下,可不办理工作票,但安全措施必须完善、正确的执行并经值长批准许可后方可进行事故抢修。事后,相关专业负责人必须将抢修工作所做的安全措施及不办理工作票的原因在运行记录中记录清楚。
        4.2.11 运行过程出现事故时,由生产副经理组织生产技术科、相关专业参加事故分析,执行各专业《运行操作规程》。
        4.2.12 设备的检修工作除事故抢修外,都必须办理工作票,做好检修安全措施经运行人员批准许可后,方可进行,严禁无票作业。
        5 相关文件
        巡回检查制度
        热电公司设备故障管理制度
        各专业运行规程和系统图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6 相关记录
        RD45504 检修工作票
        RD45501 运行记录
        RD45508 岗位交接班记录
        RD45505 电气运行检修记录
        RD45503 热电站运行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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