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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作者:铁血丹心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2月24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各部门、各岗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

第三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作业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规定,并接受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公司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副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部门分管副经理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责任;其它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员工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

第二章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  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三)依法建立适应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每季度至少组织督促、检查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及时研究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七)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八)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公布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员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九)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的表彰、奖励和处分;

(十)督促、检查副职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  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建议和意见。经常检查公司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对公司发生的事故与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同的领导责任;

(三)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四)发挥党组织在公司安全生产中的保证监督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将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党员干部的重要内容;

(五)经常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监督党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对党的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和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六)支持行政、工会、团支部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做好稳定员工情绪的各种思想工作,对党员在事故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追究。

第八条  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董事长、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和办法;

(四)组织、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检查,督促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研究部署各项重大安全生产活动;

(五)主持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努力建设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六)组织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典型经验,主持安全生产的表彰、奖励和处分;

(七)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并督促完成;

(八)按权限调查分析、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九)定期或不定期向第一责任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  安全质量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公司领导具体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公司安委会日常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三责任人;

(二)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并实施考核工作,拟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并实现监督检查;

(三)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或监督相关部门实施;

(四)组织拟定或者修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技术规范,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公司生产经营现场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的问题,责令相关人员及时处理。情况紧急的责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予以处理;

(六)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项目设计、计划、参加项目安全评价审查、工程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七)组织落实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督促员工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八)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九)组织或参加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十)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  部门经理(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组织制定本部门具体的安全工作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

(三)督促、检查员工对安全制度、规范、规程执行情况,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检查各班组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定期召开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做出相应决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实施公司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时,要立即组织事故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协助查明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六)制止部门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违章、违纪、违法行为,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七)负责本部门新员工和转岗员工的培训,审核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对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造成的事故负责;

(八)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经常检查生产现场,发现隐患及时解决。本部门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九)完成公司临时交办的安全生产任务,积极参加公司或上级单位开展的安全活动,定期向公司领导报告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一条  部门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

(二)协助部门经理(负责人)抓好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督促各班组强化内部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

(三)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贯彻执行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安排、布置、检查经营工作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按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做出相应决策,并组织实施;

(四)具体制定安全工作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督促员工遵章守纪,加强生产经营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员工的违章、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实施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救援,协助事故调查,落实整改措施;

(六)定期或不定期向部门经理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二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责;

(二)组织本班组员工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规程,并严格执行;

(三)负责班组安全教育和新员工的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员工遵守操作规程;

(四)定期召开班组安全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督促员工在生产作业前做好设备安全、防护用品检查和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消除隐患后方可作业;

(六)加大生产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员工在生产作业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危及安全生产的,要立即整改。情况危及的,要立即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七)组织本班组员工认真开展各种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

(八)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立即报告领导,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

第十三条  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公司(部门)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制订公司(部门)安全教育培训的计划、内容,并积极开展活动,做好考核、记录;

(三)负责公司(部门)安全生产计划、总结的编写,负责制订各种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公司(部门)设备安全管理、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

(四)负责组织公司(部门)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考核、登记工作;

(五)负责公司(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并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总结、考核、通报。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责任部门定期整改,及时复查;

(六)负责组织安全例会、安全活动,做好基础台帐,积极开展各种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七)经常检查公司(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制止“三违”行为,对危及生产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八)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制定防范措施,负责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十四条  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二)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三)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培训、劳动竞赛和安全生产活动;

(四)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做好机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五)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发现事故隐患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情况危急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领导报告。对他人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六)出纳员、票据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财务规定,确保现金和票据安全。档案管理员要做好档案的保管、安全,防止遗失、毁损和遭受火灾;

(七)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三章  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五条  安全质量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公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等,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按照“抓基础、抓源头、抓落实、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全方位监管,督促各部门、员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检查;

(三)督促各部门配齐配强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各部门安全工作的督查考核;

(四)督促落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管理,组织公司防汛、防雷、消防安全教育与检查,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

(五)负责编制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开展安全教育、劳动竞赛和安全活动,总结安全管理先进经验,组织评选安全生产管理先进集体和个人,抓好安全专(兼)职人员队伍建设;

(七)及时上报各类安全报表,完善安全管理档案。组织和参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生产安全及管理责任;

第十六条  生产作业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坚持安全与生产作业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二)生产过程中,如生产作业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作业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生产安全、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安全;

(三)及时将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动态向领导汇报并通知安保部;

(四)负责抓好生产安全管理,督促员工做好劳动保护和遵守各种标准、规程和规范,及时调查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五)按时召开安全例会,研究解决本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六)负责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

第十七条  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公司各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督促各施工单位抓好施工安全;

(二)协调公司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参与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负责公司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开展经常性检查和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四)对机械设备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五)将安全工作纳入设备维护计划,加强对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设施的检查维护;

(六)在设备检修、维护过程中,发现危及设备或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安全;

(七)当设备维护保养与生产发生冲突时,要协调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坚决不让设备带病运行,调查处理设备安全事故;

(八)认真执行设备检修维护中的安全操作标准、规范、规程,督促员工做好劳动防护;

(九)按时召开安全例会,研究解决本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第十八条总经理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传递有关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安全文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及材料;

(二)抓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公司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求援提供后勤保障;

(三)健全食品采购、出入库检验制度,加强对仓库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保证公司饮食卫生安全;

(四)健全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十九条 财务资产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把安全经费纳入财务预算,设立安全专项经费科目;

(二)负责收缴安全生产罚款和安全保证金。

(三)保证安全生产活动所需的各项费用;

(四)保证公司资金周转安全。

(五)对进场货物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和重量等是否满足安全作业要求进行审核;

(六)及时准确传递单证,防止损坏、遗失;

(七)准确核算各项费用,保证费收安全;

第二十条  综合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配齐配强公司各部门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

(二)指导公司职业安全技能、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十一条  市场营销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对货物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和重量、外形等能否满足安全作业要求进行审核;

(二)协调处理货损事故。

第二十二条 党支部安全生产责任

组织调动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教育党团员在安全生产和管理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十三条 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方针政策,并督促执行。组织员工参加公司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二)审查落实公司各种经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对没有安全责任考核内容的方案进行干预;

(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建议,督促及时纠正;

(四)支持员工保障安全的合理要求,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参与员工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五)监督协助行政部门认真执行三级安全培训制度,搞好班组生产建设,参加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

(六)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广安全生产科学管理。

第二十四条  团支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配合党政部门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动员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激励团员、青年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掌握安全管理方法,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

(三)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设立“青年安全监督岗”,组织青年志愿者讨论、分析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措施;

(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成果和先进操作技术,促进青年员工安全技术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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