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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4月13日

其他各职能部门对所管辖业务和区域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           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制度。

2.           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3.           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管辖业务的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5.           对本部门各岗位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负责本部门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6.           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事故应急演练。

7.           按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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