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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21日

  4、综合办公室、

  (1)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2)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作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3)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与卫生;

  (4)负责公司食堂(含现场临时食堂)的检查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负责对冬季取暖火炉的安装、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防止煤气中毒;

  (5)经常对本部门人员开展安全教育;

  (6)对施工现场大型生活设施的建、拆,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7)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处理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5、财务部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6、物资材料设备部

  (1)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工、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的机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3)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作好材料堆放物品和存储,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4)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维修、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5)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6)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合格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进行鉴定验收;

  (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不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8)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9)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7、安全保卫部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卫消防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保卫消防工作;

  (2)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5)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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